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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动监站坚持实施“阳光收费”工作
市动监站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阳光收费”的要求,根据《“阳光收费”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方案》,坚持实施“阳光收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依法收费。我站多次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其它收费文件,对检疫科、卫监科、防疫科三个有收费职能的科室实行依法收费责任制,强化依法收费规定,明确对违规收费的处罚条款。二是公开公示、阳光操作。我站通过张榜公示与网上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三是加强管理、征缴分离。将收费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核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专题印发《关于行政执法中罚没款收缴有关规定的通知》,对行政执法案件中收缴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资金缴款汇入商业银行的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确保了罚没款的征缴分离。四是广开渠道,强化监督。分科室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分别受理对收费和防疫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举报和投诉。站领导分批暗访,通过单独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三查一测”。通过努力,市动监站近十余年没有发生违规收费的事例,也没有收到一例关于乱收费的投诉。(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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