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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瘦肉精喂猪被判一年刑
  沛县某特种养殖场负责人邓某,为牟求暴利,竟买瘦肉精喂猪。日前,邓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02年4月间,被告人邓某从夏某(另案处理)处购买稀释后的盐酸克伦特罗(俗称
瘦肉精20公斤,安排本场职工将其稀释后配入饲料中,用于饲养其沛县华物园特种养殖场快要出栏的生猪。后将喂食过盐酸克伦特罗的生猪90余头销售给夏某,由夏运往上海裕农肉品厂,由徐某(另案处理)负责屠宰后,由上海市市场销售,销售金额约5万元。法院认为,邓某明知瘦肉精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仍掺入饲料喂养生猪,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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