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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兽药
1.莫用淘汰的兽药。2002年农业部新公布了一大批被淘汰禁用的兽药品种,但有人还在继续使用。这不但影响着畜禽疫病防治的效果,甚至会造成严重的药残,影响产品出口和人们的健康。饲养者在选择兽药时,不要再使用那些已被淘汰的兽药品种。
2.莫用过期的兽药。凡规定了有效期的兽药,期满后效价就会降低或失效。不同的兽药有不同的有效期,在经营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凡是过期的兽药一律不得再使用。
3.畜禽不可内服的药物。笔者在多年的牧医工作中发现有的畜禽饲养场业主怕麻烦、图省事,将本应该注射的药物改为内服,这不仅会白白浪费药物,而且会贻误治疗时机而使病情加重或造成疫病蔓延。如没有注明可用于口服的疫菌苗、各种血清制品、青霉素、黄体酮、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则只可用于注射。
4.如何使用青霉素。只用一次青霉素不可能把病原微生物“一网打尽”,反而会引起病原微生物的抗药性,其危害性更严重。青霉素粉针剂一般应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油剂普鲁卡因青霉素则可以每24小时用药1次。
5.应用槟榔时应注意。槟榔对鸡绦虫,鸭、鹅剑带绦虫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但马对槟榔敏感,内服后常会引起严重反应。猫对槟榔极为敏感,内服后可因支气管分泌大量黏液而窒息死亡,故此药应禁用于猫。
河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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